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市总网站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附则
发表日期:2014-09-15 08:27 阅读次 【字体大小:

  第二十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执行本条例的工作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0年2月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暂行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