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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单位建哺乳室
发表日期:2013-08-02 04:28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市总工会积极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2013年将关爱领域延伸到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并将其列为职工办十件实事项目之一,拨出专项资金对已建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的单位给予扶持,树立一批示范点。首批扶持对象为职工总数200人以上、女职工占60%以上对建立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需求较大的单位。 6月份,各区、各产业工会对基层单位建立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择优推荐了一批符合条件的单位。

729-8月1,市总工会副主席陈超英带领女职工部、各区、各产业工会女工干部到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进行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示范点验收工作。每到一家单位,陈超英一行都与基层单位工会主席、女工主任、哺乳室管理人员等座谈,询问了解基层单位落实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并代表市总工会感谢基层单位领导对女职工的关心重视,为她们提供周到的服务,满足女职工的特殊要求;实地检查验收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送上冰箱、消毒柜等设备,并对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提出指导性意见。

建立哺乳室为女职工带来了诸多好处:一是减少了上班期间哺乳女职工来回奔波的麻烦,方便女职工哺乳,关心下一代成长;二是为怀孕女职工等因生理特点造成特殊困难的女职工提供休息场所。23家单位建立的哺乳室各有特色,如有的企业对哺乳室的硬件设施、卫生方面考虑得很周到,设备齐全,专门设置女职工哺乳用床,床单每天及时更换;有的企业在哺乳室悬挂了哺乳喂养知识、早教知识等宣传版,并配有儿童玩具,提高女职工的科学养育水平,让女职工感到很温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在哺乳室地点设置、哺乳环境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单位领导表示要向兄弟单位学习加强硬、软件建设,切实发挥哺乳室的作用,满足女职工的特殊需求。(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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