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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在厦调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发表日期:2013-08-09 04:28 阅读次 【字体大小:

为了做好全总第六届女职工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全总女职工工作专家委员会、全总女职工部派出调研组于近日到厦门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成员包括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司专员杨国顺、首都医科大学儿少与妇幼保健学系主任(教授)、北京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主任医师丁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着名劳动法专家叶静漪以及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权益二处主任科员姜玉波、省总女工部副部长张红璇、省安监局技术处副处长徐庆森等。

88日下午,市总女职工部在市总工会41号会议室召开了一场部分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及女工特色工作座谈会。会上女职工部部长康鹭佳首先从广宣传、造声势,使女职工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抓源头、重实效,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和齐监督、促推动,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等三个方面介绍了厦门市总女职工部在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上所做的工作,其次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亮点工作。参会的部分非公企业女工主任也全面介绍了各自企业在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调研组成员听完大家的汇报后对大家的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各位专家还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如提出从事女职工工作的女工干部学习掌握一定的医疗卫生知识,重视关心女职工怀孕后的两个敏感期(怀孕后35天—45天、孩子38周)避开有毒有害物质,保持身心愉快,避免情绪感冒,哺乳期抑郁症、女性心理亚健康以及由于女性的特殊性无形中造成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因此政府应从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来减轻女职工的负担进而减轻企业使用女职工的成本等方面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市总女职工部 曾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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