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开始申报
发表日期:2018-09-04 17:09 阅读次 【字体大小:

  为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工作部署和《福建省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意见》,市总工会于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2018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和命名工作正式启动。基层单位申报市级职工书屋,达到示范点标准要求的,将获得1万元的经费补助。【详情点击: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一直以来,市总工会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基层职工需求,本着成熟一家、推荐一家、验收一家、命名一家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书屋申报推荐和审核命名工作,不断推进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

  在建设标准上,市级职工书屋要求拥有相对独立的,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的阅读场所,配备相应数量的阅读桌椅。书刊数量要求有各类书籍1000册以上,报纸、刊物20种以上,并有相应数量的书架。此外,还须配置2台联网电脑,用于图书的日常借阅和管理。

  为方便基层,申报程序也进一步简化,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给所属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负责收集基层申请表,经验收把关后填《2018年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汇总表》进行上报。在逐级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市总工会组织检查验收,审核达到标准要求的命名为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在保障措施方面,首先,加强对职工书屋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工会加大对基层职工书屋建设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按照下达的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目标,下大力培育一批场地完善、设施齐全、图书丰富的职工书屋示范点。其次,健全对职工书屋建设考核激励机制。坚持把职工书屋建设纳入和谐企业创建、星级“职工之家”评选活动之中,着力增强各级责任感,推动全市工会系统建设与职工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职工书屋。

  最后,采取对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实施补助。对今年命名的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每家补助经费1万元,各产业工联会所属的示范点自行补助,其他示范点由市总统一安排。

  据了解,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的现场审核工作将在9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现场审核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审核申报单位职工书屋设施、藏书量、运行效果、职工反响等内容。11月15日前由市总工会组织下文命名和授牌。(市总全媒体中心 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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