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1-07 14:40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推进工会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进一步高质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闽工办〔2018〕99号)要求,决定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深入工厂车间、生产一线和基层工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宣传改革开放四十年取得的成绩,宣传工人阶级的突出贡献和工会工作显着成就,宣传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和主要目标任务。

2.大力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厦工办【2018】23号文件,全面摸底、精准识别、严格标准、分类建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继续大力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二是走访各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站点,了解作用发挥情况;三是了解城镇困难职工纳入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体系情况;四是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宣传工会维权、帮扶、服务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3.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一是走访调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关停并转的企业和困难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福利待遇落实等情况;二是深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下岗失业、重病、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中进行慰问;三是深入基层,到企业车间、节日服务岗位、建设工地等生产一线,走访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工匠劳模、重点学科(工程项目)带头人、派驻挂职干部等。

4.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一是关注企业工资支付动态,各级工会履行好知情人、报告人职责,充分发挥欠薪报告作用,帮助农民工在元旦春节期间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二是按照2019年春运工作部署,力所能及地协助农民工解决春运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关心留守职工的节日生活,充分发挥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的作用,在元旦春节期间继续为广大农民工及其他户外劳动者提供温馨服务。

5.引导鼓励农民工返厦返岗。各级工会、职工服务(帮扶)组织要结合实际积极实施引导鼓励农民工返厦返岗的工作,如认真组织好“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活动,开展缓解来厦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工压力的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

6.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级工会要以宣传贯彻《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重点,联合司法、律协、教育、高校等部门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引导广大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以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各级工会要把2019年送温暖活动抓细抓实,注意把握好新精神和新要求。要务求实效,注重研究和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实际问题;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和其他因重病、突发意外等致困的职工家庭以及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一线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2. 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增加基层负担。

3.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载体,大力挖掘送温暖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职工群众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及时总结2019年“两节”送温暖活动,于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前将总结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将统计表填报给市职工服务中心。请市职工服务中心于2019年1月25日前及时将统计表同时报送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同时录入至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2661296(林河添)、5092068(倪维达),电子邮箱:xmqybz@126.com

 

附件:1.2019年        (区、产业)各级工会送温暖活动数据统计表

2.2018年度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统计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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