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百万职工“五小”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2-21 09:15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创新驱动战略要求,激发广大职工创造活力,鼓励全市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19年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的通知》(闽工〔2019〕5号)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百万职工“五小”创新活动,并推荐参加省总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自2018年以来,全市广大职工在岗位上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活动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五小”创新项目:

  1.围绕节约能源、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降低污染排放率等进行革新、改造,并取得效果的;

  2.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攻关,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3.对技术、设计、工艺改进和操作方法进行革新,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的;

  4.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试验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小发明、小创造,研制开发新产品、新工具的;

  5.对企业经营管理、清洁环保、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及和谐创建等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五小”创新活动的评选范围:

  1.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2.已获得过政府有关部门奖励的项目;

  3.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4.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由项目申报人进行申报,须填写《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核实,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务必核对一致)上报至所在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和市级产业工(联)会。

  2.请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和各产业工(联)会集中将本地区、本产业所有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数汇总表(附件3)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3月29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市总工会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

  四、项目表彰及奖励

  1.评奖项目:本届创新大赛省总工会将表彰奖励优秀“五小”创新项目,其中一等奖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500元。

  2.除符合申报条件外,各奖项评选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一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大的突破,解决了技术关键,年创经济效益达10万元以上,或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新突破,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际存在的技术问题,年创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或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等奖:在技术创新上有所突破,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年创经济效益3万元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和各产业工(联)会要广泛发动,特别要动员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型“工人先锋号”班组申报,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严标准做好项目征集、申报、推荐工作,汇总项目及时上报。届时省总工会将表彰一批优秀组织单位,并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在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上展示。

  (二)大力宣传。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报道本地区、本产业开展“五小”创新大赛的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点面结合,大力宣传职工“五小”创新成果、成效和职工发明人事迹,大力弘扬职工创新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项目汇总表

  3.参加“五小”创新大赛企业数、职工数及产生创新成果项目数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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