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五届职工技术比赛纳税服务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7-18 09:49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人才强税”战略,推动我市税务系统练兵比武活动向更深层次迈进、向更宽领域拓展、向更高水平提升,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厦门市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43号)和《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厦竞〔20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五届职工技术比赛纳税服务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关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总工会关于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的有关工作安排,通过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纳税服务咨询技能竞赛,培养、选拔、表彰一批熟悉掌握纳税收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纳税服务咨询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为纳税人、缴费人做出过优质、高效税收业务咨询服务的优秀税务干部职工,影响、激励和带动全市税务干部进一步提高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优化提升税收服务的便利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为优化全市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税收认知度和遵从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税收人才保障。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主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承办。

  为加强领导,成立本项目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

  组 长:杨国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副组长:黄小平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林苏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刘万年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副巡视员、工会联合会主席

  成 员: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公室、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教育处、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工会联合会、市局团委负责人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蒋 宇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陈 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副主席

  杨 昆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市局教育处

  副处长

  成 员:陈淑清、刘巧燕、蔡志元、胡欣莉、蔡咏真、原涵、林 春、刘蓉辉、梁栋梁

  (三)竞赛评判委员会

  评判人员由本项目竞赛组委会选聘,名单报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考评办公室同意后担任。

  三、参加对象

  技能竞赛面向厦门市税务局机关工会和各基层单位工会展开,参赛对象为全市税务系统的干部职工(工会会员)。

  四、比赛内容

  考核范围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公共知识结合纳税服务岗位特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党性教育、法律基础、廉洁从政规章制度和时事政治等内容;专业知识包括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热线系统操作、纳税服务规范等业务知识,同时涵盖热线处理咨询、投诉和举报等操作规范。

  五、比赛安排

  技能竞赛分初赛、集中笔试和现场竞技三个环节。

  (一)初赛:人员选拔(7-8月)

  厦门市税务局各区局、第三分局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笔试、业务竞赛、上机操作、情景模拟、实战演练等方式开展纳税服务技能比武,综合考虑工作业绩、平时表现、群众公认度等因素,分别推荐6-8人参加集中笔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教育处联合市局机关工会组织开展市局机关选拔,推荐25-30人参加集中笔试。

  各单位应制定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干部夜校、午间课堂、税务网络大学等多种形式开展纳税服务技能培训。厦门市税务局适时组织全系统的纳税服务技能培训,着重讲解纳税服务热线咨询规范。参赛人员培训时长应达到20课时以上。

  各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厦门市税务局教育处和工会联合会。推荐人员应为所属单位工会会员。

  (二)复赛:集中笔试(8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核范围包括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系统操作、服务规范等纳税服务咨询相关业务知识,排名前50%的选手晋级下一轮竞赛。

  (三)决赛:现场竞技(9月)

  现场竞技包括纳税服务知识考察和现场模拟接线环节。知识考察环节以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的形式,考核选手运用掌握的知识和12366知识库,解决复杂纳税咨询问题的能力。知识考察环节前30%的选手晋级现场模拟接线环节。

  模拟接线环节借助纳税服务咨询热线系统,进行现场接线模拟考核,考察选手利用热线处理咨询、投诉和举报等事项的综合能力,反映选手的业务综合素质。

  选手综合成绩由两个环节成绩构成,知识考察环节占40%,模拟接线环节占60%。总分相同时,以模拟接线环节成绩高者为先。

  六、奖项设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总工会关于厦门市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43号)有关奖励规定,对竞赛成绩优异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按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15%设置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对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由本项目竞赛组委会报请市劳动竞赛委员会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获得者可按程序申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厦门市税务局将技能竞赛成绩作为纳税服务类人才库选拔的重要参考条件,对竞赛成绩优异的个人拟选拔专业骨干3名,岗位能手若干名。

 

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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