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考核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和优秀工会专干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8-19 15:09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 :

  自1984年全国总工会开展模范职工之家评比表彰以来,我市已培育了45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78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为进一步推动省模市先职工之家的创建,按照《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2017-2019)计划》(厦工〔2017〕13号)的工作部署、市委将职工之家创建列入2019督查考核检查项目和过去五年惯例安排,市总工会将于明年初通报表扬一批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和优秀工会专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表扬数量及要求

  基层工会参评三星、四星职工之家的,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进行考评,三星表扬数量符合条件的不受数量限制,四星原则上不得高于基层工会参评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自行把握,并将三星、四星职工之家通报表扬名单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备案。

  申报五星职工之家的基层工会,必须是四星职工之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先行考评,将考评通过的名单报市总基层工作部,由市总领导带队分组进行抽查考核评估,上会后通报表扬。

  厦门市先进职工服务站(必须达到四星、五星职工之家标准)和优秀工会专干(参评的站长所在服务站考评职工之家必须达到五星职工之家)通报表扬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厦门工会星级职工之家,按照达标创优活动分类考核的内容要求(附件5、6、7、8),三星职工之家(也称合格职工之家)由各职工服务站牵头,考评验收确定后向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报备,各区、产业工会原则上进行不少于30%的抽查复核;四星职工之家(也称区级先进职工之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进行验收确定后按照控制数量,向市总工会报备;五星职工之家(也称市级先进职工之家)通过市总领导及部室成员组成考评小组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核查工作落实情况、逐项评分、会员评家等环节来进行考核(考评分组及方案另行通告)。未依法缴交工会经费,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未上报会员信息办理工会卡、企业未开展或参与各级劳动竞赛的单位,未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不得参评四星职工之家;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参与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五星职工之家的参评资格。

  厦门工会先进职工服务站,通过检查《厦门市工会专干工作日志》、职工服务站月报填写内容,对照《厦门市总工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2019年3月下发的《厦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站管理办法》、2019年6月6日各区工会工作座谈会议有关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创建星级职工之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求自评条件,按照附件八《厦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不少于90分以上,检查组进行复核验收分数达到五星职工之家,作为全年先进职工服务站评比重要依据。

  厦门优秀专干,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相关产业工(联)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择优推荐。

  三、通报表扬办法

  厦门工会三星职工之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下文通报表扬。四星、五星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主席例会审核后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他要求

  1.各类评选检查验收要在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通报表扬要在2020年一季度前完成。

  2.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请于1月30日前将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及优秀专干的考核推荐情况形成报告(简要总结)和相关推荐汇总表(附件2、3、4)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3.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请同时推荐1—2家典型经验材料,用于经验交流及媒体宣传。

 

  附件:

  1.厦门基层工会申报星级职工之家情况及名单汇总表

  2.厦门工会先进职工服务站推荐表

  3.厦门优秀工会专干推荐表

  4.厦门企业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5.厦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6.厦门教育系统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7.厦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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