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9-03 17:41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019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同营造中秋国庆期间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的良好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廉洁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借中秋、国庆两节之机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不准借博饼之类活动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三、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提供烟酒。不得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

  四、严禁搞隐秘聚会、“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五、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误餐费、加班费、值班费或福利待遇;

  八、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庆祝活动。

  工青妇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组(常委会)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要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履行政治担当,以上率下,律己律人,形成“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的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节日期间,纪检组将联合工青妇纪检部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六项纪律规定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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