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隶属关系调整交接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11-18 09:14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市产业工(联)会:

  从本文印发之日起使用新版的基层工会隶属关系调整交接表,老版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基层工会隶属关系在区工会之间(含自贸区工会)调整,一般由转出地和转入地镇街(园区等)工会签章同意。每月跨区转移的仍要报市总基层工作部报备。

  2、产业工会和区工会所属基层工会要按照目前明确的归属标准划分: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原则上为市属、省属国企和央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世界500强,全市有关行业的龙头企业,跨多区经营的大型非公企业,有关园区内企业等;区工会所属基层工会为区属国企,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除归产业工会外的其它非公企业等。基层工会确因特殊工作需要,要在区与产业之间调整隶属的,应由区和产业初审、市总基层工作部审核、市总工会签章同意。办理中,镇街、行业(园区)工会须出具书面意见。

  3、市产业之间较大规模的调整,需要经产业工委初审、市总基层工作部审核、市总工会签章同意。办理中,系统工会、行业(园区)工会等须出具书面意见。

 

  附件:厦门市基层工会隶属关系调整交接表

 

市总基层工作部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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