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1-31 08:25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省总的有关工作要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仗,现就全市工会系统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省总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优势,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二、履行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手段迅速将市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通知》告知每位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延迟复工的有关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督促纠正。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应职工诉求,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总将视情对2020年职工平安返厦车票补助时间及线上申请办理时间作出调整。

  三、关心关爱工作一线职工。要按照前期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对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坚守在生产岗位一线职工,以及援鄂医疗队人员家属的关爱慰问工作。要配合协助企业为坚守工作一线的职工提供健康防护措施,工作场所配齐体温计、消毒液,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要加大对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护防控力度,加强窗口部门工作人员防护、来访人员体温检测、开放场所消毒等工作。

  四、严防严控遏制疫情扩散。各级工会暂停举办一切职工群众聚集性活动;各种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市工人文化宫、职工文体活动中心、职工书屋等暂停或延期开放;暂停举办职工疗休养活动;暂停有关工作项目的评估等工作;延期举行“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通过线上招聘等方式,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和社会人员横向流动。

  五、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群众提高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形成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结合的良好格局。深度挖掘宣传疫情防控一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感人事迹,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大力营造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加强舆情监测,仔细辨别核实各类信息,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市工会系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也要及时成立相关组织,切实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系统优势、工作优势,主动担当有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领导带头,全力以赴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

 

厦门市总工会

2020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