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工会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这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工会领导班子换届时,主管方须提前两个月向协管方发函通报考察意向,邀请其参加考察。协管方组织人事部门要与主管方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工会领导班子共同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共同提出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组成人选的意见,分别向主管方和协管方党组织汇报。
对拟进工会领导班子的人选,上级工会组织人事部门要与主管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联合考察。在收到主管方邀请考察的通知后,要积极配合主管方搞好考察前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对象的确定,并与主管方进行联合考察,共同写出考察材料,分别向主管方和协管方党组织汇报考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