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或以地方党委为主的,其管理干部的职责是:
(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选举结果(以中央各有关部门为主的,审批党的关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区的单位党委会选举结果);
(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作待遇、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
(4)政治审查;
(5)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
(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
(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
(8)干部队伍的管理。
第二,以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或以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干部的职责是:
(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地方党委审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会换届选举结果);
(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
(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
(4)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和规划本系统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并会同地方党委安排落实。地方党委协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业务培训;
(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
(6)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7)地方党委协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
主管、协管双方可从实际情况出发,经协商后,将某些干部管理工作委托对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