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是使工会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一是要建立工会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各级地方工会党组要积极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工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有计划地进行培养、锻炼,为优秀干部成长创造条件。二是在换届和届中考察时,要注意选拔充实优秀年轻干部。省级工会领导班子中一般50岁以下的要有2名,45岁以下的要有1名。市(地)级工会领导班子一般以5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组成,40岁以下的干部要有1名。县级工会领导班子应以50岁以下的干部为主组成,应有40岁和30岁以下的干部。基层工会领导班子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工会主席一般应在50岁左右。三是实行年轻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让年轻干部到基层进行锻炼,以丰富其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增长他们的才干,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