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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什么?
发表日期:2014-09-10 11:15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为目标,正确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分配关系,依法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各地区要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地区推进的速度可以快一些。要本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选择生产经营比较正常、管理基础比较扎实、工会工作开展比较好的企业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要在总结经验、扩大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机制,充实内容,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在增强实效性上下功夫,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大力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与支付保障机制。

  当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要根据各地各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工资协议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有所侧重。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水平、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特殊情况下的职工工资、补充保险、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使广大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或不太稳定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企业最低工资、职工社会保险、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进行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补偿制度,保证职工获得基本劳动报酬的权益。改制企业要从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入手,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办法、下岗分流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经济补偿等。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由上一级工会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就区域、行业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职工社会保险等进行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企业,要把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作为协商重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正确处理工资分配、股息红利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防止利润侵蚀工资或工资分配侵蚀利润;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既要充分体现对经营管理者劳动的肯定和激励作用,又要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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