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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退休职工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办理须知
发表日期:2018-11-06 11:47 阅读次 【字体大小:

  一、我会受市政府委托按厦府(1989)综318文《关于全市公园风景点、博物馆对退休职工实行优惠开放的通知》规定,制发《厦门市退休职工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

  二、办证对象:持有本市户籍70岁以下正式退休(退职)职工。

  三、优惠范围:本市各级政府管理的公园、风景点凭《优惠证》门票全免,其他景点按该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四、办证资料:

  1、退休证原件(由政府人事部门或人社局颁发的正式退休证)。

  2、身份证原件(厦门本市户口的二代身份证)。

  3、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五、办证时间:每周二天,周二、周四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六、办证地点:厦门市总工会大楼二楼(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内) (公交乘坐至:文化宫站或文化艺术中心南站,步行即可到达)

  七、办证承诺:高效、优质、热情、便捷。即办即取,可以代办。每人每次只可办二本。

  八、遗失补办:《优惠证》遗失须自行登报声明作废后持报纸及办证资料免费补办。

  电话:2104398

  (2018.11.0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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