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法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评价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由美国格雷厄姆(K.J.Graham)和金尼(G.F.Kinney)提出的。他们认为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用这三个因素分值的乘积D=L?E?C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也越大。
1 评价步骤
1.1 以类比作业条件比较为基础,由熟悉类比作业条件的人员组成专家组。
1.2 由专家组成员按规定标准给L、E、C分别打分,取三组分值集的平均值作业L、E、C的计算分值,用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等级。
由于采用专家打分方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会受到专家经验、判断能力的影响。故聘请专家时应慎重,以避免评价结果失真。
2 赋分标准
2.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定性表达了事故发生概率。必然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1,规定对应的分值为10;绝对不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0,而生产作业中不存在绝对不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故规定实际上不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对应的分值为0.1;以此为基础规定其他情况相对应的分值,见表1。
表1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值L
分数值 |
事故发生可能性 |
10 |
完全会被预料到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0.5 |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上不可能 |
2.2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危险性也越大。规定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分值为10,最小的分值为0.5,分0值表示人员根本不暴露危险环境中的情况没有实际意义。具有打分的标准见表2。
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值E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暴露一次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2.3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由于事故造成人员的伤害程度的范围很大,规定把需要治疗的轻伤对应分值为1,许多人同时死亡对应的分值为100,其他情况打分标准见表3,并可依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应用插分法取值、赋分。
表3 事故造成后果分值C
分数值 |
事故造成的后果 |
100 |
十人以上死亡 |
40 |
数人死亡 |
15 |
一个死亡 |
7 |
严重伤残 |
3 |
有伤残 |
1 |
轻伤,需救护 |
2.4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经验,埃塞俄比亚危险性分值在20以下为低危险性,比日常骑车上班的危险性略低;在70~160之间,有显着的危险性,需要采取措施整改;在160~320之间,有高度危险性,必须立即整改;大于320时,有异常危险性,应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整改。按危险性分值划分危险性等级的标准见表4。
表4 危险等级划分标准
危险性分值(D) |
危险程度 |
≥320 |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160~320 |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
≥70~160 |
显着危险,需要整改 |
≥20~70 |
比较危险,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险,可能接受 |
3 评价结果
表5 各岗位、各部位作业条件评价结果
作业 岗位 |
部 位 (主要设备) |
事故发生可能性 L |
频繁 程度 E |
事故 后果 C |
危险性分值 D=L×E×C |
危险性 等 级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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