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办〔2014〕32号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转发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职工监督的通知
各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工委:
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职工监督的通知》(闽工发明电〔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
内 部 明 电
发电单位 福建省总工会 签批盖章 陈 震
等级 特急 . 明电 闽工发明电〔2014〕5号 闽机发 号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职工监督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
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职工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知如下:
一、积极协助政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工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场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认真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监督企业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切实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同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行政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二、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开展隐患排查。要进一步发动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组织开展排查身边隐患,尤其是对涉及粉尘作业的机械加工企业,要进行重点排查,帮助企业堵住安全管理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教育职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职工进一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锻炼岗位安全技能,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在职业活动中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进一步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按照全总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要求,设区市总工会必须配备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县级工会要有人兼管劳动保护工作,企业工会要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要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逐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会劳动保护组织体系和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性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福建省总工会
2014年8月5日
抄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