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退休劳模医疗补助对象申报表
劳模姓名 |
|
曾用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医保类型 |
|
社会保险号 |
|
退休证号 (发证单位) |
|
||||||||||||
指定存取补助金的厦门农行账户 |
账号: 收款人(楷书签名): |
||||||||||||||||
退休时的单位、职务 |
单位全称: 职务:
请勾选隶属关系:()部属、()省属、()市属、()区属、()其它 |
||||||||||||||||
获得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情况(仅填最高级别) |
时间 |
荣誉称号全称 |
证书编号 |
表彰文件编号 |
工作单位、职务 |
||||||||||||
|
|
|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手机) |
|
||||||||||||||
单位(街镇)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
区工会、产业工会审核意见 |
||||||||||||||||
(公章)年 月 日 |
(公章)年 月 日 |
备注:1、医保类型填写“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2、应携带劳模的户口本全户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3、医保卡、农行卡复印件;4、本表一式3份,其中市总工会劳模管理部门、区(产业)工会、本人各存1份。5、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 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 办事大厅内 联系电话:2661030、5680056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退休劳模医疗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曾用名 |
|
性别 |
|
身份 证号 |
|
||||
社会保险号 |
|
退休证 |
证号 |
|
|||||||
发证单位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
经系统查询,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 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分别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含干部保健对象补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后,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部分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
(公章)年 月 日 |
||||||||||
市总工会 核发补助金 |
同意予以申请人医疗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申请人指定存取补助金的农业银行账号: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号: |
备注: 1、应携带经审核的《退休劳模医疗补助对象申报表》和社会保障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本表一式2份,其中市总工会留存1份作财务凭证、本人留存1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