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市总网站
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
发表日期:2014-09-30 10:57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国厂开组办发〔2014〕2号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

  《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已经2014年3月27日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劳动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简称《两办通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着力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覆盖面,着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着力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现制定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基层开展民主协商,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激发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总体目标

  在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从扩大工作领域、健全组织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和增强工作实效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巩固提高、深化创新、持续发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从2014年起到2018年,用5年时间,实现已建工会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实现100人以下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工作领域进一步向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乡镇(街道)、产业集群和社会组织延伸。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工作机制建设更加完善,工作内容更加丰富,运行程序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有效。

  三、工作思路

  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形势,结合企事业单位实际,按照“两手抓、两头抓,分类型、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两手抓”,就是一手抓建制,一手抓规范化建设。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工作与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职工群众的迫切要求、工会组建的普遍推进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建有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运作。大力推进国家层面立法进程,指导各地普遍推动出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地方性法规。

  “两头抓”,就是一头抓大中型企业,一头抓小微型企业,以大带小,整体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大中型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大力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鼓励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推动小微型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分类型”,就是根据国有及其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指导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健全和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制度在深化企业改革中的作用,配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合理确定、严格规范和及时公开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推进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牢固树立尊重职工、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运作,根据企业实际,丰富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内容、创新民主管理形式。指导公司制企业理顺职代会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落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坚持将改革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案等提交职代会审议,把内部事务公开与社会事务公开结合起来,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

  “求实效”,就是围绕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及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到企事业单位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使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实行民主管理带来的有益变化,在促进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确保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主要举措

  (一)加强政策指导,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将适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的意见,下发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等文件。在总结宣传各地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继续推进国家层面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立法工作,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及时制定相关的指导意见。已出台地方法规的地区,要联合人大、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尚未出台地方法规的地区,要认真调研,加快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立法进程。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运行标准、实施细则以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办法,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二)规范民主程序,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效。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把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运行情况作为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重点。以纪念1986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30周年为契机,结合2016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表彰工作和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开展系列宣传,通过树立不同类型的示范单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运行程序。指导各地加强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事前公开计划、事中公开进展情况、事后公开结果的要求,做到内容上全面、时间上及时、程序上规范、形式上多样。指导各地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工资协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规范职代会组成、换届、会议等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职工代表的产生、罢免、履职等程序;建立健全职工代表民主评议职代会机制。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解决公司制企业组建时,董事会、监事会对职工代表名额的预留预设问题,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履职、述职程序。通过严格规范工作运行程序,保障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拓展工作内容,推动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事业单位以“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在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方面,推动企业将涉及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方案向职工公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方面,坚持劳动规章制度草案、职工带薪休假方案、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等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向职工公开;在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方面,推动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方案、职务消费和薪酬分配情况、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等向职代会报告,向职工公开。通过进一步丰富内容,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向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延伸、向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延伸、向反腐倡廉和党风建设的重点领域延伸、向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延伸,逐步与企业党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稳定,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2018年将举办推行厂务公开工作20周年纪念活动,重点宣传推行厂务公开20年来取得的典型经验、理论成果和工作成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召开职代会会前向上级工会报告、职代会议案预告、职代会决议“票决制”等制度;推动建立职工代表竞选、述职评议、巡视检查、培训等制度;不断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把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情况作为评选“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授予企业经营管理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及政治安排的必备条件。通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得以广泛深入推行。

  (五)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提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启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2014年,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将编写《职工代表培训教材》,重点就职代会的组织机构、职权设置、工作内容、工作制度、运行程序,以及职工代表履职事项等内容,对各省(区、市)总工会负责民主管理工作的人员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培养骨干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配强师资力量,加大资源投入,针对本地区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代表进行分级培训,力争用5年时间,将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职工代表轮训一次。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活动,将把各地职工代表培训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全面检验各地培训工作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培训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相结合,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开展职工代表创优活动,总结和宣传职工代表履职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评议的能力,为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夯实基础。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这一重要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健全特邀督查员和研究员制度,邀请中央有关部委的司局级干部担任特邀督查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特邀研究员,借助各方力量,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指导力度、理论研究力度、督促检查力度和立法推进力度。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成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指导,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工作指导意见和规章制度。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及时解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加强基础理论研究,邀请地方有关部门、学术界及企业界人士,就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关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厂务公开、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等相关问题举办各种类型的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及时将形成的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地要对照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制订本地区工作规划或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措施和工作步骤,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和成效评价机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动态跟踪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将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状况、企业和职工发展情况、职工群众满意程度等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企业予以表彰,对工作中的消极态度和不作为予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与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结合起来,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结合起来。根据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破解发展困境、适应市场竞争,推动改制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完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促进企事业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职工共建共享。

  (四)加强舆论宣传。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厂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网站建设,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约束监督机制、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同程度和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2014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