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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发表日期:2014-09-15 11:44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区域或行业工会是区域或行业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这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工会作为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可以有效地保证职代会的公正性,确保职代会充分履行职权、发挥作用。

  一、工会在职代会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运用各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宣传职工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职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引导职工正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负责职代会筹备工作,组织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

  3、征集和处理职工代表的提案,发动职工代表围绕区域或行业及企业的发展、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提出提案,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等;

  4、提出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组建方案;

  5、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和大会秘书处工作;

  6、提出参加平等协商谈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其他职工代表候选人;

  7、大会闭幕后,宣传大会决议,组织传达大会精神;

  8、建立职代会文书档案制度,整理好和管好职代会的各种材料和档案;

  9、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主持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组织专门小组(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调研、质询活动,督促区域或行业及企业落实职代会的决议、决定和职工代表的提案。

  10、组织开展职工代表述职和评议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定期培训职工代表,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和议事能力;

  11、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承担厂务公开日常事务,收集、反馈职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13、督促区域或行业内纠正侵犯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行为,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查处;

  14、组织区域或行业内其他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二、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职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者虽然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但可以结合举行,分段召开,分别行使职权。二者结合举行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职工代表与会员代表可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工会会员的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

  2、组织机构可以同设。职工代表团(组)与会员代表团(组)可以共同组成,职能相近的专门小组(委员会)也可以合设,共同承担相应的工作。大会主席团也可以“一身二任”。

  3、届期可以相同。届期都可以设为三至五年。

  4、分段召开、分别行使职权。二者可同时召开,但必须分段召开,在完成职代会议程后,再进行会员代表大会议程。其中工会委员会委员要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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