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委),市职工服务中心:
为鼓励外地职工春节后返厦工作岗位,继续为美丽厦门建设作贡献,市总工会决定于2017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5日至2月28日,共45天。
二、活动内容、对象
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
(一)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2017年3月31日前入会并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
(四)按要求完成会员信息登记;
(五)所属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三、补助方式
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给予“定点定额”补助(补助标准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2017年“平安返厦”活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前期准备(2017年3月31日前)
1.市、区(产业)工会,应于2017年2月14日前完成的主要工作:
(1)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细化工作流程。
(2)完成在线申报相关技术升级改造,具备上线条件。
(3)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4)编制预算,筹集经费。
(5)搞好宣传引导,提供咨询服务。
2.基层(企业、社区、工业园区)工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的主要工作:
(1)发展职工入会。
(2)接收流动会员组织关系。
(3)完成会员信息登记、审核,并上报上级工会,导入市总工会会员信息库。
(4)按规定做好会费缴交工作。
(5)掌握相关政策要求,搞好宣传引导,提供咨询服务。
3.职工个人,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按申报条件做好相关准备:
(1)按要求进行会员信息登记。
已办理工会卡的在职职工,2016年4月1日以后工作单位未变动的,不需要登记。工作单位有变动的,持身份证和工会卡,在新的工作单位登记;新的工作单位未单独建会的,在所属社区(或工业园区)工会登记。
已办理工会卡的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社保卡、工会卡,在所属社区(或工业园区)工会登记。
未办理工会卡的会员和新入会会员,在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登记并办理工会卡。
(2)开通工会卡,使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及时掌握政策规定,了解相关信息。
(二)个人申报(2017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1.在线申报。2017年2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市总工会将开通申报平台,操作办法另行发布。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申报。
2.需提交的资料。在申报时需上传的资料图片有:
(1)身份证或护照;
(2)工会卡;
(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
(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016年网络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可只提交(3)、(4)项;
首次申报,2016年纸质材料申报,网络申报未审核通过,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交(1)至(4)项。
职工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审核与发放(2017年2月15日至5月31日)
1.在线审核。管理系统将实时接收和汇总职工申报信息,按权限逐级在线审核。
2.分级负责。市产业工会所属单位职工的申报,由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市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补助款由市总工会发放;区总工会所属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由基层(或社区)工会、镇(街)工会、区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补助款由区总工会发放。
3.及时发放。分期分批提取审核通过的数据,按程序报批、转账,缩短发放周期。力争在5月31日前,补助款全部汇入职工工会卡。
五、几点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要及时把握活动内容和相关要求,按照实施步骤,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保持顺畅有序,确保补助款于5月31日前发放到位,切实把服务职工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加强信息管理。2017年“平安返厦”的申报与审核,将完全依托会员信息库实行在线办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会员信息不准确、组织关系不明确的申报,将无法通过审核。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把好会员信息登记这个关键环节,对本单位、本辖区所属会员信息进行一次认真清理、核实,及时做好会员组织关系变更、接转工作,确保会员信息真实、准确。
(三)加强政策宣导。各级要通过报刊、厂(社、园)区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搞好宣传引导,使外地职工尽早熟知各项规定,尽快做好各项准备。活动期间,市总工会将通过“12351热线”统一提供咨询服务,各区、镇街工会也要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四)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认真搞好咨询服务,检查督促工作进展。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继续采取多种举措,为职工返乡、返厦提供便利,真正把各项工作做实,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建会入会、会员信息管理、会员卡办理等工作。
附件:2017年春节“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厦门市总工会
2016年12月21日
2017年春节“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返 厦 地 区 |
补助标准 |
|
省 内 |
漳州、泉州、莆田 |
50元 |
福州、平潭、龙岩 |
80元 |
|
宁德、三明、南平 |
100元 |
|
省 外 |
广东、江西、浙江 |
120元 |
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上海 |
150元 |
|
广西、河南、山西、山东 |
200元 |
|
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 甘肃、河北、北京、天津、吉林、辽宁 |
250元 |
|
西藏、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 港澳台地区 |
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