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一是政策细化。在新政策下,重新梳理国家、省人大及计生部门出台的相关法规与政策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签定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或是修改集体合同关于女职工特殊权益专章,进一步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序管理。
二是私人订制。针对现在多种用工形式的出现,针对各种育龄职工情况,进行平等的、个性化的协商订制有利母婴哺育的补充条款,使实现企业管理与人的全面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三是修改法规。广泛听取各工会等在内的各阶层意见与建议,汲取国内、国际先进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现有相关法规的修订与补充。
四是与时俱进,借助移动互联与多媒体平台,及时、广泛听取各方建言献策,加强相关女职工特殊权益的调研,加大宣传力度,让新政惠及更多的职工,促进企业更加和谐发展,
此次交流研讨活动由市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市工运研究会联合举办。市总工会研究室、女职工、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相关领导及厦门晚报记者等参加研讨。(市总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