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厦门小微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如何在制度建设上主动维权,尤其是保障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职工权益,是工会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针对这一实际,厦门市总工会提出了“点、线、面”结合推动的思路:对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独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实现“线”的提升;对规模以下企业通过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实现工资集体协商“面”的覆盖;每个区、产业工会根据自身特点培育3个企业和1个行业(区域)先进典型,通过建立示范“点”,带动各区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深化发展。
在这一思路指导下,截至今年年底,全市共签订8269份工资集体合同。其中,行业性集体合同29份,区域性集体合同67份,纺织服装行业、旅游服务行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厦门创业园、长虹路商业一条街等一批先进典型为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目前,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以上,覆盖企业55000多家,职工数达到155万人。(市总民管部/新闻宣传中心 李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