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监管两手抓 筑起农民工工资保障防线
——厦门市总工会法律维权工作纪实
作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来源,工资历来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的问题。在农民工聚集的行业领域,工资克扣、拖欠现象时常发生,成给引发农民工群体性劳资纠纷的主要根源。如何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报酬权,是厦门市总工会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核心重点。近日,在全市工会推进农民工工作会议上,厦门市总工会拿出了有力举措: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并在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集中的单位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工会要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
劳动关系问题千头万绪,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它需要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共同努力。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平台,厦门市总工会积极联合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联的代表,就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展开部署。在前不久刚刚召开的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会上,三方成员单位明确,将以劳动密集型的非公企业为重点,以“要约行动”为抓手,推动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工会主动要约—企业应约—提出整改建议—劳动部门依法追究”的工作链,力争今年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5%以上,工资集体合同报审率达到80%以上。
“一手抓制度,一手抓监管。”厦门市总工会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上打出了“组合招”,既要有建立长效机制的“制度招”,也要有规范企业用工的“监管招”。
首先,在企业工会设立劳动关系信息员,及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其次,在全市推行劳动法律法规“一函二书”制度(即守法《提示函》、涉法《意见书》、执法《建议书》),规范企业合法用工;最后,启动曝光和司法程序,对劳动领域的违法案件选择10个典型进行集中发布,对用人单位起到警示威慑作用。这套漂亮的“监管招”,将牢牢筑起农民工工资保障的防线。
近日,来自武汉的宋某等六名农民工系厦门某工业集中区的物流企业职工,因工资待遇问题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000余元。企业对该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六名农民工已身在武汉,如果正常应诉,在交通、食宿等方面会造成额外的高昂成本。为了有效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及时联系法律人士,并协同法院一同对企业负责人就案件进行细致讲解和说明,最终促使企业认可仲裁裁决而向法院撤诉。
当劳资纠纷发生后,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大、法律意识薄弱,其司法需求和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而一场案件历经时间长,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无论是从时间或财力上来说,都可能是无法承受的。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在纠纷调解中应该加强源头参与,主动靠前服务,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年初,全国首个劳动法庭在厦门率先成立,在此影响下,各区工会纷纷设立劳动法庭驻区巡回审判点,为农民工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下一步,厦门市总工会还将设立劳动关系事务所,对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受侵害的重大、典型案件,工会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支持,并承担其仲裁和诉讼过程所需要的诉讼、律师代理等费用。
有了制度,还得有人。厦门市总工会每年还将组织300人次的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建设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市总新闻宣传中心 李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