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日,市总工会在全市工会系统内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这是自去年以来,市总工会第二次组织各级工会干部进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培训。
根据全总提出的要求,到2016年底,全国各级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负责人、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都应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资质,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都应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质。
2015年,市总工会率先在全国地方工会中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全市共有177名工会干部参加培训。日前公布的2015年全国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成绩显示,我市参加考试的138名工会干部中有113名通过,其中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19名,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23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71名,整体通过率达到82%。(市总新闻宣传中心 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