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为农民工维权 成功追讨45万赔偿金
发表日期:2017-10-10 10:28 阅读次 【字体大小:
 
 
 
   928上午,一场特殊的庭前案件调解在厦门市中级人民院进行。在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贵州来厦农民工小杨的家人成功向用人单位追讨到工亡赔偿金45万元。

  这是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为来厦农民工免费代理的案件之一。20151月,小杨来到厦门打工,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某公司担任装卸员一职。入职不到一个月,小杨与工友一起骑摩托车上夜班,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小杨当场死亡。然而,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小杨无法获得工亡赔偿。公司为了逃脱责任,一直否认与小杨存在劳动关系,也不承担任何费用。走投无路之下,小杨的父亲来到了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找到这里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接到此案后,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帮助杨叔叔与用人单位进行调解,希望尽快拿到赔偿金。然而,用人单位态度强硬,该案调解未果。另一方面,事务所还积极帮助收集证据,并作为杨叔叔的案件代理人,将此案上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经过仲裁后,认定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不满仲裁结果,此案又被上诉至思明区人民法院。案件一审过后,用人单位仍然不服判决结果,此案又被上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一波三折,小杨离开了两年时间,然而工会的维权之路却还没走完……作为本案的代理人,来自市职工服务中心劳动法律事务所的陈洁萍和简小招一直坚持不懈,为小杨的合法权益争取到底。在一次次公堂较量中,不断地摆事实、说道理、明法条。最终,在二审之前,用人单位接受了庭前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个小时的调解过程十分顺利。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小杨的父亲获得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劳务工资等赔偿金共计45万元。

  20165月,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建立劳动法律事务所,由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专业人员为职工免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代写劳动法律文书、劳动纠纷调解、劳动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并对案情复杂、具备社会影响的典型争议案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处,大力推进工会在职工权益维护上全程帮(市总新闻宣传中心 李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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