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在全市纪检监察全覆盖形势下组建,负责综合监督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其下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后,监管对象从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扩大到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工作任务成倍增加,要求不断提高。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紧密联系工青妇群团改革实际,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发挥好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坚定不移推动工青妇三家综合派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推进综合派驻,打牢监督基础。
一是调研了解情况。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自进驻以来,把摸清情况、熟悉单位特点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走访有关部门,组织与工青妇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领导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认真分析工青妇三个单位特点,评估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把脉存在的主要问题,合理调整监督重心,研讨监督执纪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驻点工作制度。制定印发《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联系分工制度》,要求纪检组的三名干部每人具体负责联系一单位(包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到所联系单位驻点工作,建立驻点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日志。三是建立组务会、纪检组学习研讨、谈心谈话、谈话函询制度和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分析会等制度。建立工青妇清风微信群,加强联系交流,共同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四是发挥工青妇三个单位机关纪检干部的作用。进驻以来,我们发现三个单位监督力量比较薄弱,有的虽有机关纪委,但工作任务不落实;有的根本没有机关纪委。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并督促三个单位重视这一问题,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由此,市总工会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职责;团市委改选机关党委,新成立了机关纪委;市妇联明确一位副主席分管纪检工作。经过协调督促,使纪检组工作能够拉伸监督“触角”,伸展执纪的“腿脚”,不断丰富拓展监督路径,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增强了“监督的再监督”的效力。
参与融入改革,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积极推进群团改革。根据“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责抓落实、及时跟进抓督察、协同配合抓推进”的要求,纪检组向工青妇三家单位发出工作建议函,要求工青妇三家单位严明工作纪律推进群团改革,及时向纪检组通报各单位群团改革进展情况,促进工青妇党组扛稳压实群团改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群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二是纪检组干部根据议题参加、列席驻在部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或“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督促工青妇三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有关要求。三是参加驻在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集体活动、相关工作调研等,加强与驻在部门干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通过调研、约谈化解矛盾促进解决问题。
紧盯重要节点,落实“八项规定”。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一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和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印发《通知》重申节日期间纪律,发送短信提醒廉洁过节,通报案例进行教育。二是围绕“公车、公吃、公游”等易发区域进行监管,针对“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敏感事项及时发出提醒、督导。检查监督做到联合相关部门和部室开展检查与纪检组独立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和过后调去资料相结合。三是结合工青妇实际,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顽疾,倡导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工作,集中开展工青妇评比表彰项目的自查自纠。四是先后开展了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等检查共6批次,督促市总工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检查工作,通报并上报检查情况。
配合巡察检查,实施重点监督。
2017年9月起,工青妇三家单位先后接受市委巡察组巡察。在配合协助巡察工作中,既让我们工作更加忙碌也让我们的监督更加精准。一是了解掌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六项纪律等情况。二是了解加强党的建设、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巡察即整即改问题落实和各项内控制度建立等情况。三是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相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四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重点围绕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专项资金、“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希望工程”系列公益项目,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基金、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春蕾计划”助学活动及其他大额资金、项目等开展专项督查,落实帮扶责任制,努力把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杜绝问题贯穿履行监督职责的全过程。
落实“两个责任”,抓好主体责任交叉检查。
今年3月,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检查的统一部署,纪检组负责牵头对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进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交叉检查。3月13日制定下发交叉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工青妇检查组,采取谈话了解、查看会议记录、档案资料、财务帐册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照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和正风肃纪等三个项目、26项检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地检查;3月22日和3月26日两次召开检查组会议,听取检查组各小组情况汇报,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3月30日,召开三场检查情况反馈会分别进行反馈,并明确下一步整改有关要求。同时,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认真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群团组织的政治属性,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
坚持抓早抓小,严肃监督执纪。
一是挺纪在前强化规矩意识。纪检组一进驻就发出通知,要求工青妇三家单位开展“三公”经费管理的自查自纠,规范提拔任用干部“三提前”工作。规范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建立56人56册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号,并健全管理机制和管理纪律,强化档案运用。二是真抓规章制度建设。督促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做到“先立规矩后办事”。如,市总工会存在预算后资金使用不够规范,2016年内部经审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纪检组及时提醒并督促,目前市总工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8项;资金使用管理逐步规范。市总工会机关、团市委、市妇联按照相关要求,分别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工青妇三个单位对照新“三定”方案,认真梳理部门岗位职责,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从源头上预防控制风险。三是严抓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受理和处置问题线索,多次向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一室汇报相关工作情况,讨教执纪办案具体工作方法。四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工青妇三家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及时提供材料,认真查摆问题,做到自查问题细致全面,即查问题即改,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实硬”。进驻一年来,纪检组向工青妇三家单位党组(常委会)提出工作建议14次18条,发出督办函6件18条,主要涉及完善党内监督、审计整改、评比表彰项目自查自纠、办公用房整改、规范用人招聘和加强财务资产管理等内容。对1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和工作约谈;对10名新提拔、转任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作出21份干部廉政鉴定意见;纪检组收到信访举报件20件,办结15件。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认真学习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努力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按照综合派驻要求,组长、副组长积极参加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和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纪检干部参加市纪检监察系统党风政风监督业务培训班学习,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和业务提高。三是坚持每周一次的组务会制度和纪检组学习研讨制度。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是强化工作纪律。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完善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责任追究等权力的行使,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五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谈话谈心和日常沟通,及时掌握本组干部的思想动态,抓好“八个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树立了忠诚担当廉洁的良好形象。
【链接】
探索适应群团改革形势的监督新路子
——遵循党章 党规 党纪 国家监察法
——围绕“强三性”、“去四化”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压实主体责任 履行监督责任
当前主要工作
——纠“四风”重点抓“隐形变异”
——督查决策看“三重一大”
——落实整改促规矩规范
——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实
——落实市委“1+X”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寄语与展望】
一个单位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表现为领导班子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相互之间补台补位,又能“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相互提醒,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放在重要的岗位上,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竞争机制,每位同志都能在单位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心情舒畅放心大胆地工作。要按照“强三性去四化”要求,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完善制度建设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最重要的的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强化“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年来,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衷心感谢市纪委的领导和关心支持,衷心感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给予的支持、理解与配合!
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工青妇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查准查实;另一方面,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时刻接受派驻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驻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要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单位一起,共同为营造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环境的绿水青山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