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劳模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总工会十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的工作部署,2019年至2020年底,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基层单位命名180家以上“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对新组建的运作规范、成果显着的创新工作室,将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根据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督促劳模所在单位按照“有牌匾、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团队、有台账、有成果”的“七个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要加强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创造工作条件,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挂帅、广大职工踊跃参与的创建格局,并积极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负责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命名和管理等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检查或组织互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级工作室踊跃申报省级劳模工作室和省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
同时还将对已获得授牌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摸底、汇总工作,加强对正常发挥作用的劳模工作室的指导。对新建的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制度完善、创新成果显着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命名和授牌,并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补助,用于工作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开发和成果推广。(市总全媒体中心 卢月、市总劳动和经技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