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企业有序复工,厦门市总工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继续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协助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及时协助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每一名职工;协助企业加强防疫保障以及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和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准备等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返岗复工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复工企业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到位。
二是保障务工人员平安返厦。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发动复工企业和基层工会及时摸清外来务工人员返厦时间、路线等情况,采取统一包车、点对点运送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平安返厦,由市总工会承担相关费用。同时,采取延长平安返厦补助时间和申报办理期限、提高我市扶持企业的职工返厦补助标准等方式,有效协助解决外地职工出行难复工难的问题。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防疫措施。要督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协助复工企业及时规范岗位工作秩序,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健康防护相关措施。要配合企业加强返工返岗职工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详细掌握返岗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出行信息;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就餐管理,以及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管理。同时,要加强健康防护宣传,印制一批职工健康防护知识手册发放给返岗职工,引导广大职工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是支持复工企业生产经营。各级工会要采取网上信息发布等方式,为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搭建平台,协助复工企业缓解用工短缺等矛盾,实现复工职工需求对接和调剂。要充分利用工会网络平台、微信矩阵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推进网上职工学堂建设,组织开展技能网课业务培训。要大力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在企业复工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五是帮助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各级工会要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工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市、区两级工会要按照全总明确的标准、时限和操作流程,落实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六是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针对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及时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助力企业克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要积极创新服务职工载体平台,开通网上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加强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企业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用工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