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办〔2018〕41号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
考核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
和优秀工会专干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
自1984年全国总工会开展模范职工之家评比表彰以来,我市已培育了45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53家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为进一步推动省市职工之家的创建,按照《厦门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2017-2019)计划》(厦工〔2017〕13号)的工作部署和以往的惯例安排,市总工会将于明年初通报表扬一批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和优秀工会专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表扬数量及要求
基层参评三星、四星职工之家的,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进行考评,表扬数量原则上不得高于基层参评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自行把握,并将三星、四星职工之家通报表扬名单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备案。
申报五星职工之家的单位,必须是四星职工之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先行考评,将考评通过的名单报市总基层工作部,由市总进行抽查考核并通报表扬。
厦门市先进职工服务站和优秀工会专干通报表扬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厦门工会星级职工之家,按照达标创优活动分类考核的内容要求(附件5、6、7、8),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核查工作落实情况、逐项评分等环节来进行考核。未依法缴交工会经费,未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未上报会员信息办理工会卡、企业未开展劳动竞赛的单位,未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取消四星职工之家的参评资格;企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五星职工之家的参评资格。
厦门工会先进职工服务站,通过检查《厦门市工会专干工作日志》填写内容,对照《厦门市总工会2018年工作要点》及基层基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全年职工服务站评比重要依据。
厦门优秀专干,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相关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择优推荐。
三、通报表扬办法
厦门工会三星职工之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下文通报表扬。四星、五星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在2019年春节后召开经验总结交流大会进行通报表扬。
四、其他要求
1.各类评选检查验收要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通报表扬要在2019年一季度前完成。
2.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请于1月30日前将星级职工之家、先进职工服务站及优秀专干的考核推荐情况形成报告(简要总结)和相关推荐汇总表(附件2、3、4)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3.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请同时推荐1—2家典型经验材料,用于经验交流及媒体宣传。
附件:1.厦门工会先进职工服务站、优秀工会专干名额分配表
2.厦门基层工会申报星级职工之家情况及名单汇总表
3.厦门工会先进职工服务站推荐表
4.厦门优秀工会专干推荐表
5.厦门企业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6.厦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7.厦门教育系统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8.厦门区域性(行业性) 工会达标创优活动考评表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