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办〔2018〕45号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产业工会),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18)11号)、《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办发明电〔2018〕5号)有关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市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夏送清凉”活动,为奋战在高温作业第一线的苦、脏、累、险职工尤其是农民工,送去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
二、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党政部门,履行群众监督职能,开展防暑降温专项督查工作,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劳动环境,合理安排高温作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切实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对防暑降温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手段督促落实。情节严重的,要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暑降温工作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结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走基层,进企业”等活动,采用广大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防暑降温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典型活动的开展情况,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安全卫生基础知识,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关注、关爱高危和高温作业的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厦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