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二十四届职工技术比赛养老护理项目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9-29 16:52 阅读次 【字体大小: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养老护理员职业队伍,进一步发挥厦门市职工技术比赛在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十四届职工技术比赛的通知》(厦竞〔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养老护理项目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和方法

  本次竞赛内容和命题将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分别进行理论知识(预赛)和实操技能(决赛)两个方面的竞赛。

  ㈠ 理论知识(占总分40%)。

  采取统一闭卷考试形式,参赛选手书面答卷方式进行,依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结合近年相关养老方面的文件、政策、法规和标准命题,理论知识竞赛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理论知识(预赛)成绩前40名方可进行实操技能(决赛)竞赛。与第40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实操技能(决赛)。

  ㈡实操技能(占总分60%)。

  实操技能(决赛)内容详见《养老护理项目实操技能竞赛技术要点》,决赛考核2个项目,由裁判组于实操技能(决赛)比赛日(开赛前)抽签确定。全体选手赛前在候赛区抽签候赛,抽签号确定后,选手根据抽签顺序封闭候赛。本次竞赛的培训教师不得从事竞赛裁判工作。

  ㈢成绩计算。

  进入决赛者方可按综合总分高低进行个人名次排序,综合总分由理论知识成绩的40%和实操技能成绩的60%汇总计算,综合总分相等时,则以实操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若技能成绩又相等时,则当场加赛一题,由竞赛裁判组评定出优胜者。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厦门市各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在职职工,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50周岁,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爱岗敬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的工作单位推荐均可报名参赛:

  ㈠持有养老护理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者;

  ㈡ 未获得养老护理员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须从事养

  老护理工作累计达到五年以上,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经竞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10月9日

  地点: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38号敬慈楼)

  联系人:黄旭东、赵婉贞

  联系电话:5390587、5390596

  (二)报名方法:

  1.免费报名,由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一个养老机构可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选手参赛。

  2.提交资料:

  ⑴报名表格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盖章;

  ⑵报名花名册,由推荐单位盖章;

  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贴于报名表背后一式2份;

  ⑷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⑸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⑹2寸彩照正面免冠近照一式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⑺未获得养老护理员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一式2份。

  四、赛前培训

  本次竞赛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先培训后竞赛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人员将在赛前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要求达到20个课时以上,且到课率达2/3以上,方可参赛。(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初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38号(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敬慈楼)

  六、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成立本项目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

  组 长:李龙

  副组长:白锦焜、王全弟

  成 员:郑美玲、黄瑞春、杨冠颖、赵少荣、张素勤、叶杨阳

  竞赛裁判组:由本次竞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担任,名单报考评办公室同意。

  七、奖励办法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厦门市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43)文件中有关奖励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对获得比赛总分第一至第六名者,由本项目竞赛组委会报请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

  (二)获得第一名者可由项目竞赛组委会报请市总工会按相关程序申报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章”。

 

  附件:1.厦门市第二十四届职工技术比赛养老护理项目竞赛报名表

  2.厦门市第二十四届职工技术比赛养老护理项目竞赛报名花名册

  3.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4.养老护理项目实操技能竞赛技术要点

 

  厦门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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